20世纪50~70年代,中国许多水文地质工作者把地下水看作一种矿产资源,广泛地采用地下水储量这一概念来表示某一个地区的地下水量的丰富程度。按照这一概念,地下水储量分为静储量、调节储量、动储量和开采储量。静储量指储存于地下水最低水位以下的含水层中重力水的体积,即该含水层全部疏干后所能获得的地下水的数量。它不随水文、气象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只随地质年代发生变化,也称永久储量。静储量的数值等于多年最低的地下水位以下的含水层体积和给水度(见水文地质参数)的乘积。调节储量指储存于潜水水位变动带(年变动带或多年变动带)中重力水的体积,亦即全部疏干该带后所能获得的地下水的数量。它与水文、气象因素密切相关,其数值等于潜水位变动带的含水层体积乘以给水度。动储量也称地下水的天然流量,是单位时间内通过垂直于流向的含水层断面的地下水体积。通过测定含水层的平均渗透系数、地下水流的水力坡度和过水断面面积,用达西公式(见达西定律)进行计算。静储量、调节储量和动储量合称地下水的天然储量,它反映天然条件下地下水的水量状况。开采储量是指考虑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条件,并且在集水建筑物远转的预定期限内不产生开采条件和水质恶化的情况下,从含水层中可能取得的水量。地下水的开采储量,一方面取决于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条件,另一方面取决于集水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和布置方式。其含义是和允许开采量相当的。70年代以后,在中国对地下水储量一词较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