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来源于大气降水,渗入地下的冰雪融水及地表水,也都来自降水。大气降水周期性地不断补充地下含水层,这是地下水作为有保证的供水水源的基础。地下水作为一种资源,是从供水角度说,长期不间断地供应某一数量的水,这是供水水源必要的保证条件;缺乏这种保证,供水水源便不可靠,依赖供水的工农业生产与生活就会受到影响。概括来说从供水的角度出发,地下水资源评价所要确定的就是地下某一范围所能容纳的水量和经常获得补充的水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能够长期持续地提供运用的水量。当含水层不能获得外界水的补充时,则应确定储存的水量,以及指出如何使用这些水,才能得到最大的效益。无论何种情况,均应提出取用地下水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等。地下水是以含水系统存在的,一个地下含水系统中的水是一整体,整个系统所获得的补给量就是这一系统作为供水水源可以提供的有保证的水量,只有在对整个系统的地下水资源作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具体供水地点所能提供的水量才是合理的。如果不是这样,只对一个系统中的某一小范围进行计算,例如仅限于供水源的影响范围或只对井群的出水量进行计算,实质上是人为地将计算范围从整个系统中割裂出来。但是,实际情况是,从系统中任一部分取水,将使整个系统中的水量减少。对一个含水系统的所有各个水源地分别进行小范围的资源评价,结果必然不能做出正确评价,造成水量的重复计算,人为地夸大地下水资源。
基于同样的理由,水作为一个整体存在于生态系统之中,在自然界中不断循环,地表水和地下水都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与这个系统中的生态环境维持着微妙关系,对一个含水系统,必须统一管理,上、下游的开发应有一个整体规划,缺少统一管理,往往造成各个供水水地相互干扰,或开发过量引起开采条件恶化以及其他不良后果。